季度業績公佈表 上市公司名稱 : 環康集團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 : 8169 年結日 : 二零零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貨幣: 港幣(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季度業績公告 本期間 上一段相應期間 由 01/11/2001 由 01/11/2000 至 30/04/2002 至 30/04/2001 港幣(千) 港幣(千) 營業額 : 10,501 12,022 營業盈利/(虧損) : 2,911 6,297 財務費用 : 0 0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2,515 5,247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52.07 %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 基本 : 港幣0.48仙 港幣1.27仙 ─ 攤薄 : 港幣0.40仙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0 0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2,515 5,247 第二季股息 (每股) : 0 0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二季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至 不適用 #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週年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至 不適用 #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不適用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至 不適用 # # : 首尾兩天包括在內 公司代表 環康集團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崔兆傳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 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 深知與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 有遺漏任何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交所 對有關資料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 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集團重組 本公司乃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六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 一間受豁免有限公司。為籌備本公司股份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五日在聯交所創 業板上市,本集團進行重組(「集團重組」)以合理化其架構。根據集團重組, 本公司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成為當時本集團旗下各公司之控股公司。 集團重組之詳情載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之本公司招股章程 (「招股章程」)內。 2. 呈列基準 本公司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會計實務準則(「會計準則」)第2.127號 「集團重組之會計準則」使用合併法將集團重組列賬。 截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止之三個月及六個月比較數字已包括於集團重組 時所有公司之業績並假設此等公司已於該等時段或自其各自成立日期起(以 較早日期為準)已經存在。截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止之六個月數額乃假 設集團重組已於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完成而製備。 本集團屬下各公司間之所有重大交易及結餘已於合併或綜合時撇銷。 3.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期間之未經審核 股東應佔純利2,515,000港元(二零零一年:5,247,000港元)及期間內已發行 加權平均股數約528,366,851股(二零零一年:414,600,000股)計算。 在計算加權平均股數414,600,000股時,乃假設集團重組及其後資本化發行 414,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已於截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內生 效。 截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每股攤薄盈利乃按截至二零零二年 四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股東應佔純利及加權平均股數約 632,166,706股計算,即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528,366,851股以及有關設定行使 首次公開招股前購股權及授予進新科技有限公司之購股權而假定以無代價 發行103,799,855股之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截至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每股攤薄盈利並未計算 乃由於在該等期間並無任何攤薄事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