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康集團<08169> - 業績公告 (第一季,2005/2006,摘要)



環康集團有限公司 於 10/03/2006 公布:
(證券代號: 08169 )

年結日                                  :31/10/2006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一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11/2005     由 01/11/2004
                                           至 31/01/2006     至 31/01/2005
                                                   $'000             $'000

營業額                                  :        23,865            17,362
營業盈利/(虧損)                         :         4,138             3,115
財務費用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85)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4,186             3,019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38.66%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港元 0.0067       港元 0.0055
         攤薄 (元)                      :    港元 0.0065       港元 0.0047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4,186             3,019
第一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一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環康集團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吳志輝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主要會計政策及編製基準
	
未經審核綜合業績已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所頒
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而編製。
編製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二零零五年
全年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相同,惟採用於二零零五年
一月一日及之後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之若干新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及香港會計準則(「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後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除外。
採用該等新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經營業績並無重大影響。
	
自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起,本集團已採用下列與其業務相關之新香港
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         財務報表之呈列方式
香港會計準則第2號         存貨
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及誤差變動
香港會計準則第10號        結算日後事項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        所得稅
香港會計準則第14號       分部報告
香港會計準則第16號       物業、廠房及設備
香港會計準則第17號       租賃
香港會計準則第18號       收入
香港會計準則第19號       僱員福利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       匯率變動之影響
香港會計準則第23號       借貸成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24號       關連人士披露
香港會計準則第27號       綜合及獨立財務報表
香港會計準則第31號       於合營公司之投資
香港會計準則第32號      金融工具:披露及呈列
香港會計準則第33號      每股盈利
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      中期財務報告
香港會計準則第36號      資產減值
香港會計準則第37號      撥備、或然負債及或然資產
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      金融工具:確認及計量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    業務合併
	
未經審核綜合業績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截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三個月之財務業績。本集團內公司間之所有重大交易及結餘已於綜合時對銷。
	
	
2. 收入-營業額
	
營業額乃扣除退貨及貿易折扣後之已出售貨品發票淨值。
	
	
3.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中期股息
(二零零五年:無)。
	
	
4.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本期間本公司
未經審核股東應佔溢利約4,186,000港元(二零零五年:3,019,000港元)
及本期間已發行之625,970,435股(二零零五年:552,800,000股)普通股
之加權平均數計算。
	
截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每股攤薄盈利乃根據本期間本公司
未經審核股東應佔溢利約4,186,000港元(二零零五年:
3,019,000港元))及股數648,304,542股(二零零五年:
646,058,211股)普通股計算,即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625,970,435股
(二零零四年:552,800,000 股)普通股以及有關行使首次公開招股前購股
權計劃之購股權而假定發行22,334,107股(二零零五年:93,258,211股)
普通股之加權平均股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