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康集團<08169> - 業績公告

環康集團有限公司於11/09/2006公布:
(證券代號: 08169)
年度: 31/10/2006
貨幣: 港元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中期報告審核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一併閱覽。
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上一段相應期間
                                   由 01/11/2005      由 01/11/2004
                             附註  至 31/07/2006      至 31/07/2005
                                   (千        )       (千        )
營業額                           : 69,615             44,674            
經營溢利/(虧損)                  : 9,272              6,317             
財務費用                         : (428)              0                 
應佔聯營公司之溢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溢利/(虧損)    : (210)              0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
  之溢利/(虧損)                  : 10,299             5,546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85.7     %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基本(元)    : 0.0161             0.0101            
                   ─攤薄(元)    : 0.0140             0.0086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
  之溢利/(虧損)                  : 10,299             5,546             
第三季股息                       : 不適用             不適用
  (每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 不適用             不適用
  請註明)                                              
                                                       
第三季股息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股東(-)大會
  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                           : 不適用
  之其他分派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公司代表
	環康集團有限公司
	
姓名:張家輝先生
職位:財務總監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
資料(「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
深知與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
有遺漏任何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交所
對有關資料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
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簡明財務報表附註
1. 主要會計政策及編製基準
本集團之未經審核季度業績乃根據香港公認會計原則編制,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
頒佈的香港財務申報準則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版上市規則(「創業板
上市規則」)第18章載列之披露規定。

編製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編製二零零五年全年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相同,惟採用於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及之後
開始之會計期間生效之若干新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會計準則(「新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後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除外。採用該等新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對本集團經營業績並無重大影響。


2. 收益
收益(即本集團之營業額)指扣除退貨準備及貿易折扣後已售出貨品之發票淨值。


3.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本期間本公司未
經審核權益持有人應佔綜合溢利約3,664,000港元(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止三個月:441,000港元)及已發行之649,540,000股(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
日止三個月:552,800,000股)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計算。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根據本期間本公司未
經審核權益持有人應佔綜合溢利10,299,000港元(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九個月:5,546,000港元)及已發行之641,861,000股(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
日止九個月:552,800,000股)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計算。

由於並無潛在攤薄影響。故未披露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期間之
每股攤薄盈利。截至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每股攤薄盈利乃根據本
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期內未經審核綜合溢利441,000港元及644,578,974股普通股
(即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552,800,000股普通股以及有關行使首次公開招股前購股
權而假定發行91,778,974股普通股之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截至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每股攤薄盈利乃根據本公司未經審核權
益持有人應佔綜合溢利約10,299,000港元(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 
5,546,000港元)及股數738,167,000股(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 
644,711,030股)普通股計算,即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641,861,000股(二零零五年
七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 552,800,000 股)普通股以及有關行使首次公開招股前購
股權、授予進新科技有限公司之購股權及首次公開招股後購股權而假定發行
96,306,000股(二零零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 91,911,030股)普通股之加權
平均股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