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G TAO HOLD<0233> - 公告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布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
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
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STRAL LIGHT                            SING TAO
INVESTMENTS LIMITED                     HOLDINGS LIMITED
(「Astral」)                         (「星島」)
(於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東特別大會之結果
及委任董事與執行委員會之公布及

里昂證券有限公司
代表
Astral Light Investments Limited
就 Sing Tao Holdings Limited 每股面值0.25 港元之所有已發行股份
(Astral Light Investments Limited 或與其一致行動之人士
已擁有或同意收購之股份除外)
可能提出之無條件現金收購建議

概要:

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舉行之星島股東之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顧問協
議、貸款及攤分溢利安排之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有關出售及購
買星島約50.02%已發行股本之協議預計將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五
完成,在此情況下,收購建議將自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起開
始並可供接納。

待協議完成並於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後,張定遠先生已獲委任為星島
之董事,並已委任星島之執行委員會。

本公布乃 Astral 及星島各自之董事局就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及一九九
九年四月十二日作出之聯合公布(合稱「過往公布」)及一九九九年四月十
三日載有交易及收購建議其他詳情之綜合文件(「綜合文件」)作出。除另
有說明外,本公布所使用之字彙與過往公布及綜合文件所界定者具相同涵
義。

股東特別大會之結果及協議之完成

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所舉行之星島股東之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顧問
協議、貸款及攤分溢利安排之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普通決議案。
123,768,303股股份投票贊成決議案,而9,539,658股股份則投票反對決議
案。因此,決議案由親身出席之股東或委任代表於股東特別大會以92.8%多
數票通過。預期協議之全部其他條件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五達成或
獲豁免,而協議亦於同日完成。

收購建議

倘協議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三十日完成,則收購建議(其詳情列載於綜合文
件)自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星期六上午九時起開始並可供接納。於完成時,
Astral 及與其一致行動之人士將合共擁有209,911,203股股份,佔星島已
發行股本約50.02%。Astral 及與其一致行動之人士直至本公布日期止並無
收購任何股份。

委任董事

星島之董事局公布,張定遠先生已獲委任為星島之董事,由一九九九年五月
一日起生效,惟須待協議完成後方可作實。除張先生之委任外,星島董事局
現時之組成並無其他變動。

委任執行委員會

星島之董事局亦公布,應 Astral 之要求,已委任由張定遠先生、黃秀明小
姐、曹廣玉先生、陳維安先生、鍾玉文先生、黃宇楷先生及 John Bernard 
Wilkinson 先生組成之星島執行委員會,負責星島之日常管理工作,由一九
九九年五月一日起生效,惟須待協議完成後方可作實。

承董事局命                        承董事局命
Astral Light Investments Limited  Sing Tao Holdings Limited
董事                              公司秘書
張定遠                            郭兆文

香港,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星島之董事共同及個別(僅對股東特別大會之結果以及委任一位董事及委任
執行委員會)及 Astral 之董事共同及個別就本公布所載資料之準確性承擔
全部責任,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於本公布表達之意
見乃經周詳及審慎考慮後作出,並無遺漏其他事實,以致本公布之任何聲明
有所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