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POWER<0603> - 公告及復牌

Golden Pow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金 力 國 際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公佈

本公佈乃就金力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價格及成交量近期上升而發出
。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並不知悉該等上升之原因。

董事局知悉本公司股份(「股份」)價格及成交量近期有所上升,並謹此表示,除下
文所披露者外,並不知悉該等上升之原因。

本公司之主要股東兼主席朱境誠先生(「朱先生」)知會本公司,朱先生及其擁有
90%權益之公司Respectful Corporation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分別以每股港
幣0.60元及每份港幣0.13元之價格,在香港聯合交所有限公司之股票市場向陳國強先
生全資擁有之Favour Pacific Limited出售合共50,000,000股股份及所有彼等所持有
之13,537,940份本公司認股權證(「認股權證」),佔本公司現已發行股本及全部尚
未行使認股權證分別約20.76%及33.54%。於完成上述出售當時,(i)朱先生仍為本公
司之主要股東,持有32,053,604股股份,佔現已發行股本約13.31%;而(ii)收購及合
併委員會認為一致行動之朱先生、朱境淀先生及陳紹熾先生(惟彼等日後或會就有關
身份提出反駁但須獲執行人員或收購及合併委員會所接納)合共持有66,821,900股股
份及1,567,240份認股權證,佔本公司現已發行股本及全部尚未行使認股權證分別約
27.74%及3.88%。

除上述者外,董事局確認,概無就根據上市協議第3段規定須予披露之收購或出售建
議進行磋商或訂立協議,而就董事局所知,亦無任何足以或可能影響價格之事宜為根
據上市協議第2段規定之一般責任須予公開者。

在本公司之要求下,股份及認股權證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正起暫停
買賣,而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十時正起恢復股份
及認股權證之買賣。

        承董事局命
        梁錦華
        董事兼公司秘書

香港,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各董事對本公佈所載資料之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且在作出一切合
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佈所表達之意見已經審慎周詳考慮,而本公
佈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公佈之內容有所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