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NG FONG HUNG<0279> - 公告及復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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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紅集團有限公司
Tung Fong Hung (Holdings)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配售114,000,000 股新股


東方紅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透過配售代理,向獨立私人
專業或機構投資者配售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新股合共114,000,00
0股(「配售股份」),每股配售股份作價0.52港元(「配售價」)(「配售
」)。

配售價較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股份」)於二零零零年一
月四日(即股份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暫停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
交所」)買賣前之最後交易日)在聯交所所報之最後買賣價每股0.62港元折讓
約16.13%,另較股份於截至二零零零年一月三日(包括該日在內)止前五個及
十個交易日之平均收市價分別溢價約20%及約23%。

配售股份佔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約19.90%及於配售完成後佔本公司經擴大之
已發行股本約16.60%

配售完成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將由572,868,015股股份增至686,868,015
股股份。

配售須待本公司股東批准配售及聯交所批准所有配售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告
完成。根據配售協議(定義見下文)之條款及條件,該等條件須於二零零零年
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或配售代理(定義見下文)及本公司可能協定之其他日期
達成。

預期配售所得款項淨額約57,900,000港元,當中約15,000,000港元將用作以NS
ource名命產品及目前發展中之本公司網站之市場推廣資金、約25,000,000港
元將用作本公司藥物及健康食品業務之一般營運資金,而餘額則將用作本公司
及其附屬公司其餘業務之一般營運資金。

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證券由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起暫停在聯
交所買賣。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五日上午十時起恢復其證
券買賣。

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訂立協議配售本公司之新股(「配售協議」)

1.      承配人

承配人將逾6位,且將為獨立私人專業或機構投資者。

2.      配售代理

大福證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已同意按全面包銷基準促使承配人認購11
4,000,000股股份,其將收取佔配售所得款項2%為配售佣金。

配售代理有權於發生若干事件(包括發生應會嚴重影響實行配售之國家或國際
法律或規例、金融、政治或經濟狀況之變動;重大違反配售協議所載任何聲明
及承諾,及本公司財政狀況出現重大不利變動)時,在配售完成日期前下午五
時前通知本公司終止配售協議。

3.      承配人及配售代理之獨立身份

承配人及配售代理乃與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員及主要
股東或任何彼等各自之聯繫人等(定義見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概無關連之獨
立人士。

4.      價格

配售價為每股股份0.52港元,較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在聯交所所報之每股股
份最後買賣價每股0.62港元折讓約16.13%,另較股份於截至二零零零年一月三
日(包括該日在內)止前五個及十個交易日之平均收市價分別溢價約20%及約2
3%。配售價乃經本公司及配售代理按公平原則磋商達成。

5.      權利

配售股份將與於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日期之已發行股份享有同等權益。當配售
完成及以後,承配人將取得所宣派、作出及派付之所有股息及分派。

6.      將予配售之新股數目

將予配售之114,000,000股新股,佔現有已發行股本572,868,015股股份約19.9
0%及於緊隨配售完成後佔本公司經擴大之已發戌股本約16.60%。

7.      所得款項用途

預期配售所得款項淨額約57,900,000港元,當中約15,000,000港元將用作以NS
ource名命之產品及目前發展中之本公司網站之市場推廣資金、約25,000,000
港元將用作本公司藥物及健康食品之一般營運資金,而餘額則將用作本公司及
其附屬公司其餘業務之一般營運資金。

8.      配售條件

配售須待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本公司股東批准配售協議及聯交
所上市委員會批准或同意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買賣後,方告落實。

9.      完成

配售將於上文第八段所列之條件達成(預期將為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
前)或本公司及配售代理可能協定之其他日期後之第二個營業日完成。

10.     申請上市

本公司將會向聯交所申請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買賣。

11.     配售理由

本公司董事認為,鑑於目前市況,現為適當時候透過配售以加強本公司之財政
狀況及擴大股東基礎。

12.     暫停及恢復買賣

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證券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起暫停在聯
交所買賣。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五日上午十時起恢復其證
券買賣。

13.     一般事項

董事謹此提述,本公司已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透過私人配售認股權證及發行本
公司可換股票據方式分別籌集約26,000,000港元及68,000,000港元之數額。

董事茲公佈,今早較後時間已開始就配售初步進行磋商。董事已察覺到近來本
公司證券價格有所上升,並謹此聲明,除配售外,並不知悉導致該價格上升之
任何理由。董事亦確認,目前並無任何有關收購或變賣之商談或協議為根據上
市協議第3段而須予公開者;董事會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響證券價格
之事宜為根據上市協議第2段所規定的一般責任而須予公開者。

配售會否進行尚屬未知之數。

本公司股東及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須審慎行事。

本公司將盡快向股東寄發通函,當中載有配售之其他資料,並隨附召開本公司
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配售之通告。

承董事會命
東方紅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秘書
張蓮順

香港,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