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國際<0144> -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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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責任。
招商局國際有限公司
CHINA MERCHANTS HOLDING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根據公司條例於香港註冊成立)
公佈
完成收購深圳凱豐碼頭有限公司之權益
關連交易:批授擔保
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本公司宣佈MTL Chiwan簽訂一項買賣
協議。據此,MTL Chiwan透過收購事項將間接擁有深圳凱豐之20%
權益。深圳凱豐在中國深圳南山經營兩個貨櫃泊位。董事欣然宣
佈,收購事項已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完成。
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簽署向南洋商業銀行擔保
Chiwan Wharf (HK)根據一項本金總額最多達53,000,000港元之
定期貸款融資所拖欠之全部金額的擔保。本公司於擔保項下之責
任約佔本公司截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經審核賬
目所披露之綜合有形資產淨值之1.12%。所借取之款項乃供
Grossalan根據Grossalan協議作為收購Hidoney16.7%股本權益
及Hidongey結欠鵬利股東貸款之一部分;而Hidoney則持有深
圳凱豐24%股本權益。該項收購已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完成。
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日,深圳赤灣簽署一份彌償契據。據此,
深圳赤灣同意彌償本公司因擔保而引致之所有損失。
根據上市規則,該項擔保構成本公司一項關連交易。本公司已向
聯交所申請豁免,豁免須就簽署擔保尋求獨立股東批准。本公司
將向其股東寄發通函,其中載有擔保之其他詳情,並附有一名獨
立財務顧問之函件,供彼等參照。
買賣協議之完成
本公司欣然宣佈,MTL Chiwan(一家由本公司及MTL分別擁有60%
及40%權益之合營公司)已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完成收購
Hidoney股份(佔Hidoney全部已發行24股股份中之20股)及
股東貸款。收購事項之總代價265,000,000港元由本公司及MTL
按彼等在MTL Chiwan各自所佔之股權比例提供墊支股東貸款,
並已在完成時向鵬利支付。
Hidoney持有深圳凱豐24%權益。深圳凱豐在中國深圳南山經營
兩個貨櫃泊位。透過收購Hidoney股份,MTL Chiwan間接收購了
深圳凱豐之20%權益。收購事項、Hidoney及深圳凱豐之進一步
詳情已在本公司於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所發表之公佈中載列。
GROSSALAN協議之完成
Grossalan協議亦已於二零零零年二月二日完成。據此,Grossalan
收購了Hidoney剩餘四股已發行股份,以及Hidoney結欠鵬利之
股東貸款19,763,120港元。Grossalan按Grossalan協議而向鵬
利支付之代價為53,000,000港元,由該銀行根據該筆融資墊支
予Chiwan Wharf (HK)之貸款撥付。Grossalan為Chiwan Wharf (HK)
之全資附屬公司,而Chiwan Wharf (HK)則為深圳赤灣之全資附
屬公司。
該項擔保及彌償契據
該銀行就該筆融資所設之先決條件為本公司須就Chiwan Wharf
(HK)根據該筆融資結欠之所有款額向該銀行簽訂擔保。於二零零
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向該銀行簽訂了擔保。本公司於擔保
項下之責任約佔本公司截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
經審核賬目所披露之綜合有形資產淨值之1.12%。董事(包括獨
立非執行董事)認為簽訂擔保符合本公司之最佳利益,理由如下:
• 根據買賣協議及Grossalan協議,該兩項協議以彼此之完成
作為完成之先決條件。協助該兩項收購能適時完成符合本公司之
最佳利益。
• 深圳赤灣(其A股及B股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已簽訂以
本公司為受益人之彌償契據,據此,深圳赤灣同意彌償本公司因
擔保而引致之所有損失。
• 深圳赤灣乃CND之附屬公司。本公司擁有CND 28.5%間接權
益,並為CND之單一最大股東。CND之其他股東乃獨立第三方,
與本公司、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
要股東或彼等各自之聯繫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概無關連。下
表顯示股權架構:
* 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 以上圖表並無顯示全資擁有中介控股公司
本公司除提供擔保外,並無就該筆融資之批授提供任何抵押。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從事三項核心業務,分別為基建工程、港口
及港口相關業務,以及工業製造業務。由於Chiwan Wharf (HK)
為Grossalan之單一股東,而Grossalan則為本公司附屬公司
Hidoney之主要股東,故根據上市規則,Chiwan Wharf (HK)乃本
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14.23條,擔保亦因此構成本
公司一項關連交易。
本公司之控股公司China Merchants Holdings (HK)(其持有本
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2.6%權益)確認已批准該項擔保。China
Merchants Holdings (HK)除透過本公司所持有之CND或深圳凱
豐之權益外,並無持有該兩間公司之任何其他權益。因此,就提
供擔保而言,China Merchants Holdings (HK)與本公司之其他
股東有�茼P樣的利益。根據上市規則,如就批准擔保而召開股東
特別大會,China Merchants Holdings (HK)毋須放棄投票。此
外,本公司之其他股東亦毋須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投票。在(其
中包括)取得China Merchants Holdings (HK)之該項批准的基
礎上,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豁免須就簽署擔保尋求獨立
股東批准。本公司將向其股東寄發通函,其中載有擔保之其他詳
情,並附有一名獨立財務顧問之函件,供彼等參照。
釋義
「收購事項」 指 買賣Hidoney股份及轉讓股東貸款
「該銀行」 指 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蛇口分行
「China Merchants 指 China Merchants Holdings (Hong
Holdings (HK)」 Kong) Company Limited,一家於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註冊成立之公
司,並為本公司之控股公司
「Chiwan Wharf (HK)」 指 Chiwan Wharf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一家於香港註冊
成立之公司,並為深圳赤灣之全資
附屬公司
「本公司」 指 招商局國際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
成立之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上市
「CND」 指 中國南山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
司,於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
中國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彌償契據」 指 深圳赤灣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七
日向本公司簽署之彌償契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該筆融資」 指 該銀行提供最多達53,000,000港
元之定期貸款融資
「Grossalan」 指 Grossalan Investments Limited,
一家於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二日在英
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並為
深圳赤灣之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Grossalan 協議」 指 鵬利、Grossalan及深圳赤灣就買
賣Hidoney四 股股份(佔Hidoney
已發行股本約16.7%)而於一九九
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訂立之協議
「擔保」 指 本公司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
向該銀行簽署之擔保
「Hidoney」 指 Hidoney Developments Limited(於
收購事項完成後,MTL Chiwan及
Grossalan分別擁有其約83.3%及
16.7%權益),一家於一九九九年十
月八日在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
公司,其唯一資產乃擁有深圳凱豐
24%之股本權益
「Hidoney股份」 指 Hidoney股本中20股每股面值1.00
美元之股份,佔Hidoney已發行股
本約83.3%
「香港」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港元」 指 香港幣值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
「MTL」 指 現代貨箱碼頭有限公司,一家於香
港註冊成立之公司
「MTL Chiwan」 指 MTL Chiwan Holdings Limited,
一家於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日在英
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公司,本公
司及MTL分別擁有其60%及40%權
益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買賣協議」 指 鵬利、MTL Chiwan、MTL及本公司
就收購事項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
十日訂立之協議
「股東貸款」 指 Hidoney欠鵬利之98,815,602港元
款項
「深圳赤灣」 指 深圳赤灣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根據
中國法例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其
A股及B股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深圳凱豐」 指 深圳凱豐碼頭有限公司,根據中國
法例成立之中外合營企業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鵬利」 指 鵬利集團有限公司,於香港註冊成
立之公司,其為一獨立第三方,與
本公司、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
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
或彼等各自之聯繫人士(定義見上
市規則)概無關連。在買賣協議及
Grossalan協議完成前,鵬利當時
為Hidoney之唯一股東
承董事會命
董事總經理
趙滬湘
香港,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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