詠輝國際<0431> - 公告

Pam & Frank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詠輝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        再度延遲公佈截至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十五個月之經審核業績及寄發
一九九九年年報

*        本公司仍與若干獨立第三者就本公司集團重組及╱或控制權變動而進行磋
商

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刊發之公佈後,詠輝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公
佈,由於尚未支付截至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審核費用約1,860,000港元
,故此本集團截至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十五個月之經審核全年業績(「經審核全
年業績」)未能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八日前公佈。有關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未審核
綜合業績之詳情請參閱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刊發之公佈。截至現時,尚未支付
之審核費用約為1,760,000港元,而有關截至一九九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十五個月之審
核工作尚未完成。因此,本公司無法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八日或之前公佈經審核全年
業績。因此,本公司董事會預期經審核全年業績將再度延至二零零零年四月三十日公
佈。此外,一九九九年年報亦預期將於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予各股東,
而股東週年大會則於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舉行。

此外,董事注意到近期本公司股份價格下降而成交量上升,並謹此聲明並不知悉任何
變動之理由。

按本公司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一日刊發之公佈所披露,本公司及若干與本公司或任
何附屬公司之董事、主要行政人員、主要股東或彼等聯繫人士並無關連之獨立第三者
正就集團重組及╱或控制權變動進行磋商,惟尚未達成任何協議。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確認目前並無任何有關收購或出售建議之磋商或協議而根據
上市協議第3段規定須予披露者,且就董事會所知,並無任何足以影響或可能影響股
價之事項而根據上市協議第2段規定之一般責任而須予披露者。

本公司各股東及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主席
        楊鴻游

香港,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八日